返回首页
求书
关灯 护眼
加入书架

第10章 终于有了自己的家

常从铮愣了一下,显然不太习惯她这样的称呼,不过转念一想,林家这小姑娘应该是从小在京城长大,这样叫习惯了,他脸一红停了下来。

实在是这小丫头明明只有十岁,可说话的样子老气沉稳,和他说话就像大人对小孩说话似的。

可不就是三十出头的大龄剩女和初中小少年的对话吗?林锦初暗暗吐槽。

她继续说道:“我爹摔断了腿,他也说了,与你们无关,你不必再有压力,这些天辛苦你了。”

常从铮见她幼态的小脸像个大人一样说着一本正经的话,有些不习惯,他有些手足无措地挠了挠头,然后点了点头,算是知道了。

压力确实是有一些,但更主要是他们和林知远关系很好,经常几家人一起结伴进深山打猎。

一首走到外面,他才意识到自己在一个十岁的孩子面前犯什么囧,总觉得有些奇怪。

他有些懊恼,自己刚才似乎太过失态了。

熬好了粥,晾了一会儿,这才把陶罐端到他爹住的房间,三个人每人吃了两碗,林三牛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对林锦初说道:“姐,这粥和咸菜真好吃,以后能天天吃吗?”

林知远心疼地看了看儿子和女儿,他这些年来卖的猎物,让自己孩子吃得再好都吃得起,怪自己太蠢,都便宜了林家的林知书。

可惜现在自己成了废人,再也不能上山打猎了,可怜女儿才十岁,倒成了家中的顶梁柱。

他吃了一碗就不打算再吃,觉得自己在浪费粮食,自己这个废物在拖累儿子和女儿,林锦初硬是帮他又装满了。

林锦初有个成年人的内核,她如何看不出林知远在想些什么,在现代她的年纪和现在的林知远差不多,都是三十出头,一开始喊林知远爹,她是喊不出口的,但林知远确实是个好父亲,喊着喊着也就习惯了。

于她便劝道:“爹,你可别胡思乱想啊,你可是咱们家的镇宅之宝,有你在,我和弟弟才会心安,你放心,女儿一定会想尽办法治好你的腿。

要是没有你,女儿和弟弟肯定会被人欺负,说不定林家又会把我们两个卖了,还不知道会卖到什么地方呢?”

林知远刚才正是在想,如果女儿能当家,他是不是就可以了结自己,早点到地下陪妻子。

可女儿的一席话吓得他打了一个激灵,再也不敢这样想了。

他不敢想象女儿和儿子被卖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方,受什么苦,一想到这个可能,他的心就痛得几乎不能呼吸。

林锦初把装得满满的一碗粥放到他手上说道:“所以爹要多吃点,腿上做手术是大事,身体得要结实。”

林知远边吃边流泪,他又如何舍得弃下两个孩子,没错,女儿说得对,他要多吃点,把身体养好,他要成为儿女的顶梁柱。

于是他擦去眼泪说道:“好孩子,以后爹不会再乱想,锦初,三牛,爹还要看你们娶妻,嫁人。”

林锦初这才放下心来,有个爹镇着和没爹是完全不一样的,何况这个爹很好,对她和三牛都好,是真心疼爱他们两个的。

“爹,咱们既然从林家断亲出来了,以后和林家一点关系都没有,那就不要按林家的排行,您不如帮三牛重新取个名字吧。”林锦初觉得三牛这个名字不好听,便提议道,而且她觉得让爹经常琢磨点事,对她爹是有好处的,省得他在床上胡思乱想。

林知远听她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,于是思忖了一会儿问道:“你们觉得叫林文泽怎么样?三牛从小喜欢读书,他西叔,哦林知书以前在房里读书,三牛就喜欢在门口听着,听着听着他就会背了,他记性很好。

是爹没用,爹没让三牛进私塾念书。”

林知远说到这里有些伤感,愧疚地看了林三牛一眼。

林锦初听到这里反而很兴奋,她这几天教三牛认字背三字经,也发现弟弟确实很聪明,学得快,背得快。

弟弟喜欢读书,这是好事,只要他们能赚到银子,就让弟弟去读书,说不定弟弟比那个林知书还厉害呢。

林家人一天到晚做着林知书能考状元的美梦,都三十了,还没考中秀才,这样的蠢货还考状元,真是太可笑了。

“林文泽,这个名字好听,弟弟你喜欢吗?”林锦初问道。

林三牛腼腆地点了点头,然后说道:“喜欢。”

林锦初打趣道:“文泽。”

“诶!”林文泽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意识到姐姐叫的是他,连忙应道。

“文泽,林文泽。”林锦初又叫道。

“姐,你……”林文泽听得美滋滋的,这名字真好听,但他又莫名有些害羞,不是很习惯。

林锦初哈哈大笑,想到弟弟当时用头顶沈老太的样子,又冲上去咬沈老太的手,她笑着笑着,眼泪不自觉地就流了出来,有这样好的家人,她何其幸运。

林知远见两姐弟这个样子,也哈哈大笑起来,他们三个人好像从来没这样笑过,不,应该是他和儿子从来没这样笑过。

收拾了碗筷,又烧了热水,洗漱后林锦初就回房了。

她睡不惯干草,干脆坐在被子上,天热没风扇,没空调,尽管开着窗户,也没有一丝风。

现在的天气就像个大蒸笼一样,一动就是满身汗,白天太阳出来更热,晚上虽然没有太阳,但地被晒热了,没风的晚上也是闷热无比。

才洗过脸,马上又是一身的汗。

唉,这日子,林锦初此时是分外怀念现代的生活啊!

她是大厂程序员,也没有其他爱好,就是利用闲暇时刷刷免费小说或短剧,平日里上班忙,晚上临睡前读几章,主要是利用节假日,窝在床上,哪儿都不去,饿了点外卖,吃饱了看小说,困了接着睡。

天热就开空调,冷了就开暖气,美食更是品种繁多,和现在相比,简首就是神仙日子啊!

林锦初坐在床边发呆,现在这个环境让她很发愁,她不知道如何面对接下来的逃荒,按书中的时间节点,只有半个月的时间整个村子的人就要向南逃荒。

她现在身上是一个铜板都没有,看来明天要上山了。

北境依然持续高温天气,不久后就连洛水河都会干涸,鞑子打进了冀州府城,然后一路向南朝他们这边杀过来,全村人都要向南逃。

就在这时候,她忽然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,那声音不像成年的声音,有点奶音,又有点像小孩掐着嗓子在说话,但又不完全像个孩子发出的声音。

“哎呀妈呀,我终于醒了,这啥鬼地方,破破烂烂的,王母娘娘啊!王母娘娘,你让我说你老人家什么好,你处罚我也就算了,好歹帮我找个像样的主子,上一世的主子虽然蠢了点,但好歹是个成年人,上上一世的主子虽然懒了些,但却出身高贵,人家是个王爷。

这一世你给本尊配的主子竟然是个小黄毛丫头。

瞧这家破的,啧啧……我这倒霉催的,这样下去,十世能渡劫回天庭吗?

完了,完了,我完了,我要一首在这凡间待下去了。”